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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爱文学 > 龙隐凤行 > 第二百零六章 人物篇:云水清泽(中)
 
  贺楼西本就是找不到孟桁泽就砸了这里的心思,故意挑衅,望星楼的弟子也不是软柿子,一言不和,双方便直接在楼内动起了手。

  孟长星脾气暴躁,又十分护短,贺楼西出言不逊,他便出手了,谁知那小子竟然使阴谋诡计,暗中使用了带有毒气的烟珠。

  孟长星中了毒,实力削弱,又在和他打斗的时候引发了多年旧疾,可他却不顾自己的伤,将贺楼西打伤后,逼得那些人不得不离开。

  门中若是怪罪下来,就是孟长星一个人的责任,他毕竟是长老,罪不至死,可要是孟桁泽牵扯进来,单说一个贺楼西就不会放过他,他的背后还有一个生性多疑的门主贺云海。

  以孟桁泽的天资能力,贺云海是一定想要收为己用的,那么他的后半辈子都要给霆门卖命,成为贺云海的一条狗,到时候贺楼西继任,他还有路么?

  要是孟桁泽不愿意为贺云海效力,那么贺云海也绝对不会给他有活路,所以孟长星要他走,离开幽州,远离霆门的是是非非。

  孟桁泽不蠢,这些事情,一点就透,一想就明白。

  他转身对孟长星磕了三个响头。

  “混账,你……”孟长星无力地抬手指着他,“……不准去,你要敢去,你就再也不是我的徒弟!”

  “对不起,师父。”

  孟桁泽站起身,大步流星地出了门。

  “快拦住他,咳咳咳、咳……”

  孟桁泽已经没了踪影,他做不到不为师父报仇,自己一个人逍遥自在地离开,那样算什么男人,平安离开的,也只是一个贪生怕死的胆小鬼罢了,他孟桁泽要顶天立地。

  贺楼西在城西有一座宅子,孟桁泽寻到了这里。

  他在外历练了四年,进过杀人劫货的匪寨,也和佣兵团的女老大拜过把子,武功和经验比满宅子的护卫强了不知多少倍,轻松让他杀进了贺楼西的房间里。

  贺楼西的武功本就不如孟桁泽,又被孟长星打伤,最终被孟桁泽打死了。

  孟桁泽还点燃了屋子给他来了一场火化。

  其实贺楼西身边是有门主派来暗中保护他的高手,只不过今天贺楼西要去望星楼寻衅糍事,就找了个理由将他支走了,没想到,最后却因此送葬了自己的生命。

  孟桁泽放了火之后就开始了逃命之路,他知道一定有人前去霹雳台报信,门主的人很快就会赶到,现在的他还不是对手,要先离开才能准备好反击。

  只是,他没想到,门内的人来得这样快。

  霆门中有五大阁势力,分别由五位长老掌管,除了孟长星的望星阁,其他四阁的精英都被召集来追杀他。

  孟桁泽刚出了城门,城门就被炸了。

  十几个人追了出来,并且人数还在不断增加。

  单论一个,谁也不是他的对手,但是这么多人,又有各种雷珠火药层出不穷,就算孟桁泽有三头六臂也绝对逃不出去,霆门对待背叛者向来残忍。

  手段不狠,心肠不毒,在这片残酷的戈壁上根本无法生存。

  孟桁泽被人围攻,受了很重的外伤,盛夏毒辣的太阳炙烤着砂石,孟桁泽眼中开始出现重影,手脚的挥舞逐渐变得吃力,打斗的动作也凭着肌肉记忆。

  我要死了么……死因,重情重义……

  忽然,他的视野里出现了一点红影,在黄色的砂石上耀眼得像是一团燃烧的火,他努力地想要看清那是什么,比红影更先到来的却是一道白光。

  滟滟灼目的光芒,让他眼前瞬间一片空白,接着耳边响起了一阵阵凄厉的惨叫声。

  像是饿狼冲进了弱小的羊群,有人来了,还是高手。

  孟桁泽眼中被光闪过的白色慢慢消失,他渐渐看清了那个红点,是一个骑在马上的红衣女子,马蹄飞奔向他而来,眨眼便到了他身边,少女从马背上俯身朝他伸来一只纤手。

  那天的烈日刺目,孟桁泽抬头只看见了女子被打上了一层光芒的轮廓,以及那只手上传来的触感。

  很硬,手中布满了老茧。

  女子拉他上马,飞快调转马头,朝着来时的方向飞驰。

  匆忙之间,孟桁泽从马背上回头看了一眼,看见了人群围攻之中,一道鬼魅般的黑影和一柄光芒四射的长剑。

  长剑在烈日下折射出数道光芒,光芒闪烁过的地方,血液和残肢飞溅,惨叫声此起彼伏,刚刚围攻他的那群人在那柄剑下,犹如一颗颗白菜,被死神轻松地收割着。

  骏马飞驰时带来清凉的风,孟桁泽的神志却逐渐模糊,最终失去了意识。

  醒的时候,是在一个有山有水的寨子中,山是戈壁上的石山,石山被凿出了各种空间,配以木头建造了一座山寨,水是一个广阔的湖,清澈的蓝色是最顶尖的画师也调不出来的颜色,倒映着天空上立体的云层。

  拂过湖面的风从开着的窗户吹进房间中,在炎热的夏季带来一阵舒爽的清凉。

  一般这样的山寨这样的环境,都是匪窝,而且是规模不小的那种。

  他记得自己是被人救了,难道是被沙匪给救了?沙匪也不救人啊,还是说她们救了自己以后跑错了路,进了沙匪的领地,又被沙匪抓住了?

  孟桁泽心中一堆疑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伤,发现竟然全部都被包扎好了,就是包扎的手法特别难看。

  而且子身上竟然也没有多大的伤痛,他好奇地解开了小臂上的纱布,不由得睁大了眼睛。

  手臂上严重的烧伤竟然已经好了一大半,结了厚厚的一层黑痂,他碰了碰,那黑痂竟然有了脱落的迹象……

  !

  孟桁泽心中讶然,他这是昏迷了多长时间,竟然连伤都好了!还是说救他的人给他用的是什么灵丹妙药?

  他闻见了伤口上淡淡的药香,很细腻清淡的甘甜香,这个味道就绝对不是西域的药物。

  “你醒了啊。”

  孟桁泽猛地回头,看见窗台上坐着个男人,中原人的服饰,黑衣黑发黑眸,肤色却是戈壁上少见的冷白色,神色清冷带着几分懒散,她蹲在铺满阳光的窗台上,浑身却有一种阳光照不透的黑暗感,像是长白山顶的夜雪,被黑暗笼罩,终年不化。

  他手中拿了一柄长剑,此时他正面无表情地看着自己。

  是那时候冲进人群中的那个人。

  不知为何,孟桁泽和他的目光一对视,背后竟然冒出了层冷汗,这人怎么大白天的跟幽灵似的!

  他第一时间问了自己最关心的问题,“……我睡了几天?”

  万一自己一下子睡了半个月,那望星楼怎么样了,要是贺云海找不着自己迁怒于望星楼怎么办?

  他说,“从昨天到今天。”

  孟桁泽松了一口气,还好还好……就这么短时间就把我的伤恢复成这样了?!

  这是什么仙药啊!

  他好奇地问道,“我的伤怎么好的这样快?”

  “用的是镜月医仙配制的金疮药。”

  镜月医仙?孟桁泽听过这个名号,医术高超,悬壶济世,在盛京被称为活菩萨,这个人,怎么会有盛京的东西?

  “所以……你是?”

  “慕容绯。”

  “噗……”孟桁泽强忍笑意,这个人真是什么都敢编,慕容绯是谁,那可是大秦战神,惊天一帝,名震九州的人物,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孟桁泽懒散的往后一靠,“编瞎话也不编个靠谱的,我还是南宫誉呢。”

  九州有两大帝国,北秦、南楚,两大帝国这一代,出了两个在九州齐名的了不起的人物,分别是北秦的十皇子慕容绯以及南楚的鸿靖太子。

  秦国老皇帝死得早,十皇子登基成了宸帝。

  楚国皇帝虽然还活着,但是已经名存实亡,鸿靖太子虽然依旧是太子,但是早已经是楚国真正的掌权人了。

  天下人将他们二人并称“宸靖”,即北宸帝,南靖皇。

  孟桁泽故意想看看他的羞恼,这个人既然说自己是北宸帝是慕容绯,那么自己就说是南靖皇。

  意外的是,他偏了偏头,依旧没什么表情,动了动嘴唇,说,“白痴。”

  “……”你大爷的竟然还带人身攻击的!

  孟桁泽当即要站起来和他理论一番,谁知扯动了后背一处伤,疼得又跌回了床上。

  “吱呀”,房门被推开了,孟桁泽第一时间向门口看去。

  红衣少女走了进来,她穿着西域贵族女子的服饰,露着一截纤细的腰,黄金打造的饰品点缀在腰间、四肢、胸前,红色的头纱上也是黄金珠花。

  肤白貌美,眼窝深陷,鼻梁高挺,左眼金色,右眼蓝色,竟然是极为罕见的异色瞳!

  第一眼看过去就是华丽丽的贵气,西域人大都常年被风沙砾石吹得灰头土脸,这样模样的少女绝对是出身尊贵。少女将提着的一壶热水放在了桌子上,慕容绯走过来,从怀中取出一个小瓷瓶,倒了点茶叶出来,开始准备泡壶茶。

  红衣少女打量着孟桁泽,用一口标准的楼兰语说,“你是中原人?”

  据望星楼棠姑的话,孟桁泽的母亲的确是中原人,而石城中西域人和中原人混杂,孟桁泽黑发黑眸,面相比中原人要立体一些,但是和西域人相比又要柔和一些,也无法明确他到底是个什么血统。

  孟长星是中原人,孟桁泽跟他学了中原语言,以及一些中原人的生活习俗,因为他接触的更多是西域人,各种西域预言也都懂一些。

  所以他也不知道自己算不算,于是也用楼兰语道,“我生在这里,长在这里,我也不知道我是不是中原人。”

  听见他竟然说楼兰语,少女眼睛亮了一下,“你竟然会说楼兰话!”

  “这有什么难的,西域预言老子大部分都会。”孟桁泽得意道。

  “你叫什么啊?”

  “孟桁泽,你呢?”

  “我叫耶律青凰!”

  “啊……是敦煌的那个耶律青凰吗?”

  “不然呢,还有谁?”

  孟桁泽张了张嘴,实在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这两人该不是有什么臆想症吧,一个比一个敢吹,那个说自己叫慕容绯,这个竟然说自己是耶律青凰。

  每一位金刀圣女衰老前,三危圣宫都会在整个西域境内遴选女童,将众多女童一齐培养,最终会成就下一位金刀圣女,在佛语中成为“在人间侍奉佛祖的灵魂。”

  金刀圣女象征着纯洁、自由、和平,是西域诸国共同的信仰,终身留在三危圣宫,不能离开,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

  吹牛也不找个合适的!

  慕容绯在等茶泡好,无聊地靠着窗壁,长腿随意的垂在外面,目光远眺湖光云色,几棵胡杨在湖岸伫立,不知名的飞鸟字窗前飞过,掠向目光所不能及的远方。

  耳边是孟桁泽和耶律青凰叽里咕噜的交谈鸟语,她一个字都听不懂。

  耶律青凰抱着胳膊睨着孟桁泽,“你不信?”

  “大哥,你拿出能让我相信的证据啊,北宸帝和金刀圣女出现在石城,就为了救我一个无名小卒,做梦都不敢这么做吧。”

  “谁说我们是专门为了救你啊,我们本来去石城是有要事的,只是路上捡了一个在哭的孩子,他给了我们一个金镯子,雇佣我们救你的。”

  “孩子?”孟桁泽很快反应过来,“他人呢!”

  肯定是风吉,风吉不是霆门的人,只是望星楼附近一家卖羊肉串的儿子,因为崇拜孟桁泽,总跟在他身边求他教他武功。

  他之前回望星楼太匆忙,把他扔在了河边,没想到竟然是他救了自己。

  “应该回家了吧。”

  孟桁泽眉头微皱,“那金镯子呢?”风吉家境很普通,他一个孩子哪里会有贵族人才有的金镯子,想来是偷他娘的嫁妆,若是被发现了,肯定逃不了一顿毒打。

  “叮当”,慕容绯往桌子上扔了个东西,是一个黄金的镯子,虽然比较细,但是上面的纹路图案十分精细,上面还点缀了三颗耀眼的红宝石,镯身不仅没有任何磨损,颜色依旧锃亮如新,如果不是新制作出来的,就是用特殊的方法制作,能够让黄金饰品不仅能长久保持如新,而且硬度也会成倍增加,非常不易磨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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