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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爱文学 > 金兰殊宋风时 > 第九十二章
 
装酷是一门学问。

金兰殊拗了很久的造型,以至于宋风时甚至想送他一本《腰间盘突出的科学养护》。

宋风时回到自己的办公室里继续工作,甚至想着,既然金兰殊也在,那他索性不离开办公室了。

金兰殊在自己的办公室里,也颇感无聊,又想去看看宋风时,却又按捺着这股冲动。

要酷一点!

金兰殊这么对自己说。

你是空谷幽兰,应该待人攀登采摘!

金兰殊陷入了一种奇异的纠结之中,这对他来说是从未有过的。

他是那么的志在必得,在公司兵荒马乱的时候还可以指挥若定。

现在却是急得团团转,却又竭力拉回自己最熟悉的状态。

只是,无论何等努力,都徒劳无功。

宋风时好像无法意会他的情迷了。

“嘀铃铃”——

金兰殊看着办公桌上响起的电话,还是愣了几分钟才回过神来。

他接起电话:“谁?”

“老板,您在哪儿呢?”欧文问道。

金兰殊说:“我在公司加班,怎么了?”

欧文便说:“那就好了,我正想跟您汇报工作的事情。”

“什么事情?”金兰殊听着欧文的语气,就知道工作又出岔子了。这个公司之内,无论谁遇到困难都可能着急,但金兰殊从来不会。

金兰殊只想,好像工作上任何的难题都比不上宋风时一人之力制造的谜题使他困扰。

“是这样的,我们不是打算在迪拜开店么?”欧文说道,“但是迪拜购物中心那边好像对我们的品牌没什么兴趣。”

“为什么?”金兰殊感到奇怪,“你认为是什么原因?”

“我打听到,负责品牌进驻的那个经理好像被周翊翊接触到了。”欧文回答,“你也知道,周翊翊背靠夔龙,这个事情是比我们有优势的。我们打算进驻迪拜购物中心的事情是要办很多手续的,想瞒也瞒不住。大概周翊翊听到风声了,就立即行动。”

金兰殊闻言气得咬牙冷笑:“就他周翊翊这样子,还想搞垮我们‘云想’呢?我们‘云想’要是倒了,他这条‘跟尾狗’岂不是都不懂得怎么做生意了?”

欧文无奈说道:“可是怕他有财有势,可以截胡!”

金兰殊却说道:“你是怎么知道他截胡的?”

“我也是听朋友说的。我朋友是在棕榈酒店做接待的。昨天,‘霓裳’公关部的人打电话给他们,让他们准备好贵宾服务招待来自中东的来宾。我朋友负责接待,便知道对方是购物中心负责招品牌的负责人。”

金兰殊一拍大腿:“既然你朋友负责接待,那不如让他搞得对方很不愉快,影响对周翊翊的印象,这不就行啦?”

欧文心想:你有病吗?

欧文笑笑,解释:“这可是贵宾啊,我朋友要是搞砸了,不是会丢饭碗吗?”

“不就是一份酒店接待的工作吗?没了也没什么可惜的。”金兰殊的语气相当让人不快。

欧文心想:操你妈啊……

“虽然不是什么很厉害的工作,”欧文保持微笑解释道,“可他也是靠着这个养家糊口呢。”

金兰殊问道:“我给他一百万,做不做?”

欧文一听,道:“哎呀,您不早说嘛……”原来老板还是上道的,刚刚日错他的嬢了,稍感抱歉。

听到这个数字,普通的工薪一族谁不动心呢?

欧文直接找到了朋友,当面跟他说:“多谢你给我们这个信息,我们金总很高兴,决定给你一个红包。”说着,欧文给了对方一个厚厚的红包。

“哎呀……这多不好意思啊……”那朋友一边推拒着一边掂量着红包的厚度,没推两下就赶紧把红包揣兜里了。

欧文看着朋友这个态度,就放心了,因为对方显然是贪财的。

“是这样的,我们老板还希望您再顺便帮一个忙……”欧文低声说,“就是触怒客户,搞砸他们的接待会……”

“这可不好吧,”朋友面露难色,“我可是专业的,这么重要的场合我怎么可能搞砸?”

欧文低声说:“五十万。”

“我可是专业的。您想搞多砸,我就搞多砸!”

欧文心想:我这个朋友真的很便宜啊……本来还想着价格开低一点,可以慢慢讲呢……

欧文都想着要不要“中间商”挣点差价了。

当然,欧文还是很有职业道德的,并不打算挣这个差价。

他干咳两声,说:“五十万只是头款,事成之后再给五十万。”

“谢谢大哥!”朋友点头不迭,“您真是个大好人啊!”

于是,得知了客户的宗教信仰后,朋友就在客户的餐食里放猪肉,床头柜里放圣经。

客户看到这些东西,气得要死,跑去找招待算账。没想到却在转角听到那位朋友在对旁人说:“随便啦!周翊翊他们也说了,这群中东佬都是暴发户,什么都不懂的,不知道艺术没,只会认钱,他们‘霓裳’那么有钱,肯定能把合作拿下来……”

朋友看到了客户之后,也不心慌,用英文说:“How are you today,sir?”

客户气得要死,骂道:“神经病!我是中国人啦!不就长得比较黑吗?”

其实朋友也打听过,这个客户名叫王宛,是个中国人,在迪拜工作很久,专门负责接洽与中华区的工作。所以,刚刚那些坏话他都听得透透的了。

正值王宛被气得要死要活的时候,“云想”这边的负责人就找上门来了。

宋风时与王宛的对话意外地顺利。

宋风时甚至觉得很不可思议。

王宛说:“我看你们看起来就比较有诚意!”

宋风时回到了公司,跟金兰殊汇报了一下:“对方看起来还是有意向和我们谈合作的。”

“那就好。”金兰殊点点头,说,“做得不错。”

宋风时冷不防被夸奖了一句,居然觉得不好意思。

宋风时没想到这个事情进展得相当顺利。宋风时提出另外安排酒店给王宛别住,王宛也立即答应了。

宋风时便让欧文帮忙订酒店。欧文看到王宛的信息,便笑着说:“看来金总那一百万花得值得啊!”

“一百万?”宋风时怔愣,“什么一百万?”

欧文睁圆了眼睛,意识到了什么,立即说:“没、没什么……”

宋风时也意识到了什么。

欧文干咳两声,说:“好了,我去安排订酒店了……”

宋风时却拉着欧文,说:“你讲清楚,到底什么一百万?”

欧文苦笑两声,说:“您可别为难小的了。这种事情,金总不告诉你,我哪敢说?”

宋风时闻言,见欧文一脸苦相的,也不欲为难他,便说:“好,你不说,我自己去问金总。”

“你要是问他,可别说是我说漏嘴的……”欧文小心地要求道。

“当然不会,但我看知道这件事情的人应该不多,”宋风时说,“他应该很容易猜到是你吧。”

欧文被这么一说,也立即觉得有道理。这件事情,居然连宋风时都不知道,那么说来,很可能欧文是金总之外全公司唯一一个知道这件事的人呢。

要是消息走漏了,金兰殊用脚趾头都猜得出是欧文啊!

欧文立即说:“那、那你别去找金总,我自己跟你说了吧……”

宋风时点点头,说:“你说。”

“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周翊翊先安排了接待王宛。我们这边花了点小钱,买通了接待的人,搞砸了他们的合作。”欧文说,“就是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宋风时忽然有些失落,“那么说来,并不是我的方案打动了对方,让对方放弃了和‘霓裳’的合作,而是因为你和金总做的手脚?”

“什么做‘手脚’?”欧文说,“周翊翊三番四次偷方案、截胡就不算做手脚吗?商场上哪有这么多光明磊落的?兵不厌诈啊!”

“我知道,我明白,我理解。”宋风时语气变得有些焦躁,“可我不明白为什么我要被排除在外?”

欧文一怔,说:“可能是因为金总想让你高兴吧!”

宋风时苦笑:“他想让我高兴?”

“当然!从以前让你做策划,提示贾克琳帮你改方案,到现在……金总真的为你做了很多事,我都看在眼内的。”欧文顿了顿,又说,“当然,他做的事情不是件件都讨人喜欢,加上他这个人表达能力只有在骂人的时候能发挥,但是呢……他应该是很喜欢你的吧!”

应该是很喜欢你的吧……

宋风时的心像水上的小舟被风吹了一样摇摆不定的的,涟漪荡漾,波纹微微。

快下班了。

宋风时将打印好的材料递送到了总裁办公室。

金兰殊接过材料,说:“行了,你先下班吧。这几天你天天加班呢。”

宋风时却忽然说:“下班的时候去喝杯东西吧?”

金兰殊手里的笔都握不稳,哐当一下掉在地上。

“啊?”金兰殊的嘴张了张,像一条没脑子的金鱼。

宋风时看他这样好笑:“不庆祝一下吗?”

金兰殊昂着头,说:“嗯啊……”我还要装酷吗?

宋风时说:“别担心,我不是找你复合的。”

金兰殊的心立即泛酸了。

宋风时和金兰殊到了附近的一家清吧里坐着。金兰殊给他点了一杯马天尼,又给自己点了一杯。宋风时说:“为什么给我点马天尼?”

金兰殊怔了怔,说:“好像我们毕业之后第一次重逢,就给你点了一杯马天尼吧。”

宋风时心神一荡,没想到金兰殊还记得。

金兰殊看着杯中的橄榄,一手拿了过来,说:“你就别吃橄榄了。我记得上次你还吃橄榄噎着了,要不是我一个海姆里克腹部冲击法,你说不定就背过去了!”

想起那段经历,忽然就不浪漫了呢……

宋风时甚至觉得有点头疼,强笑着说:“是……您真是我的大恩人啊!”

金兰殊点头,说:“那可不?”

宋风时纠结了半天,忍不住问:“可是你为什么要给我送那杯马天尼呢?”

这个疑问其实藏在了宋风时心里很久了。

那时候,宋风时已经多年没见过金兰殊,也从不曾肖想他。只因他知道金兰殊已经事业有成,容貌又那么出众,他自己是高攀不上的,就当成记忆中的玫瑰好了。

要不是在那一个夜晚,金兰殊给他点了一杯马天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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