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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爱文学 > 傻白甜要和我组cp > 震惊96公主明歌
 
  时醒的回应是以她个人的微博的账号。

  她无心去看评论区里两家粉丝掐架掐的你死我活,也懒得在自己的超话里解释一两句。

  这事追根溯源江胤都脱不了关系,时醒仅存的耐心,不会浪费在跟自己无关的人身上。

  或者说,她可以,但是没有必要。

  【时醒】

  【真相可能会迟到,但一定不会不来。

  @江胤。】

  江婉目光复杂的看着时醒的回复,诚心可言,时醒的回应速度非常快,打脸也来的恰到好处。可江婉就是觉得这句不明不白的话,又得让娱乐圈里的显微镜粉丝好好的研究一番说文解字。

  江胤心情很差,房间里能踢翻的东西几乎没落下一处好。

  “你怎么没告诉我时醒的来头那么大?”

  江婉最看不过就是自己弟弟的愚笨,只知道事后怪人,根本就不会动脑子想想。

  “时醒兴风作浪这么多年还相安无事,你真以为是靠一张脸?”江婉心情也不好,冷嘲道:“我一开始就让你对这个小姑娘好一点,而你呢?你嫉妒人家的名气、资源、演技,现在好了吧,再演什么好师兄好师妹的戏码都免了。以后你们两相见,只会变成娱乐媒体的谈资。”

  江胤自知理亏,一个劲儿的低头吸烟。

  “时醒没抢你的代言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江婉捂住鼻间,不悦的瞪了他一眼:“男人能屈能伸,和一个小姑娘计较什么。改天约她出来吃个饭,打好关系了,何愁以后的资源问题。”

  江胤吞云吐雾,眸色幽暗不明。他道:“懂了。”

  这事就算是揭过了。

  Lisa会安排团队控评,关霏芷也会顶上一些没什么娱乐价值的新闻混淆视听。时间上又撞上了国内的华语电影节,送奖名单里赫然有时醒主演的《雏鸟》。

  #时醒雏鸟#这个热搜很快就换下了高居榜一的#时醒江胤#。大家的关注度成功转移。

  任凭网络上掀起的轩然大波,时醒自是佁然不动的拍戏调戏,完全不受外界的影响。

  拍世子和明歌的欢喜冤家日常,调戏许嘉凝方未央辜云烟美人团。每逢齐司过来探班,都是剧组里叫苦连天,被强行摁头吃狗粮的日子。

  平静的日子一直持续到时醒杀青的这一天。

  世子妃明歌的最后一场戏,明歌以身殉国,从高楼上一跃而下。一代世子妃香消玉殒,引无数人哀悼惋惜。

  明歌从未自觉爱错人,只可惜江山和美人,古来难两全其美。

  世子要守的,不是儿女情长,而是家国河山。

  明歌知道他的抱负,不愿让他为难。所以她先替他做了决定,以堵住后人的悠悠之口。

  还未到十八岁的少女,唇角扬着最明媚的笑容,眼底却含着滚滚热泪。

  在未被送入宫之前,小公主明歌信马由缰,恣意潇洒,纵弛草场。她是北疆王朝的一曲明歌,是草原上最骄傲的一只鸟。

  她常常一身烈火红衣,明媚如草原朝阳。她放声大笑,尽饮烈酒,与侍从比划拳脚,一起进山狩猎。在最寒冷的冬天,草原燃起片片篝火,他们的公主明歌,会身着比大火更耀眼的红色衣裙,手带银铃环佩,与草原的各部落公主起舞。

  世人不知道英明神武的世子为什么要求娶一个蛮夷女子,只有世子知道,她的张扬她的明艳,暖了深宫中尔虞我诈的那些日夜。

  她的爱一片赤诚丹心,她毫无保留的把自己的信任交付给世子。却从未想过,自幼被父王当掌上明珠呵护养育的小公主,被夫君一心一意爱护除了她再无侍妾的世子,居然是两人博弈的筹码。

  北疆狄戎王最宠爱的小公主,原来不过是这万里江山的一枚微不足道随时可以牺牲的棋子。

  片名:《盛世》第一百五十二场、五号镜、第一次——action!

  “明歌!”

  明歌赤脚站在城墙上,不再穿着中原人的轻纱薄裙,也不梳那些让她叫苦连天的麻烦发髻。她有最巧手的阿妈,为她编织的鱼骨辫挽起三千乌发,还有最会敷面的格灵,为她的额间绑上东海红玛瑙镶玉发饰。

  而她的阿妈和她的格灵,全然死在那人的手下!

  她一身如烈火鲜明的红色戎装,发上缀着北疆特有的乌灵鸟羽翎,那是一种活于传说中的神鸟,明歌诞生那日,北疆王亲手猎中,取神鸟之羽,做世间仅有的一冠发饰。

  这枚发冠在她大婚之日,她的母后亲手替她绾上。从此北疆的兴盛衰败,再与明歌无关。她以为入宫是另一种生活的开始,却料不到,这是她短暂人生中的倒数千日。

  世子很忙,虽然府邸里并无其他女人争宠,但一方金丝编造的牢笼,到底困住了草原的鸟儿。

  明歌在北疆语里,是神鸟化身的意思。

  明歌站在高台上,她只需往前跨上一步,就会如折了翅的鸟,再也无法疾飞在她最爱的草原天空。

  *

  那是世子第一次见到她时的装扮,红色戎装英气骄傲,少女热情似火,灿烈明亮。她的笑容像一把利箭,射头精准的射中他的心。

  明歌虽然生于草原,皮肤却比中原人更白。她裸在外的脚踝挂着一串铃铛,那是世子亲手为她设计的鸳鸯图式,曾被明歌取笑鸟不像鸟。而当她拿着世子令牌,驾着府里最野的马一路闯出来时,她什么都没带,那些属于中原的物件,她一眼没看。唯一有的,便是他亲手打造、亲手赠予的脚链。

  世子被那一点银光晃得眼底生疼,他摁了摁眉骨,厉声道。

  “明歌!你给本王下来!北疆王已经俯首认罪,你千万别自寻死路!”

  声音被风送来,他原是想说,明歌,求你了,跟本王回去吧。可是身后有他的大军部队,他不能、他也不敢!

  孙思睿饰演的世子再不见温文尔雅的气质,他立于马背上,背脊挺直,战袍铠甲,双眉紧皱。

  他领命而来,毁城,夺权,旨意里还有明歌。

  他跪在大殿外,以身家性命要挟,终于换得明歌的平安。

  他的手,紧紧的攥住疆绳,指尖透出无力的苍白。

  他爱明歌,爱她的爽朗,爱她的不拘小节,爱她在马背上展颜大笑,爱她舞剑似的惊心动魄。她身上没有中原娇娇女儿的媚态,却有铁骨铮铮的草原义气。她敢为了他佩剑闯大殿,敢为了他咬牙击鼓鸣冤,在他被千万人冤枉时永远站在他身后,让他得以一回头就看见她的笑容。

  他直觉,无论今天明歌会不会跟他走,他都要永远的失去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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