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页   夜间
我就爱文学 > 这虎王来自非洲 > 第五十四章 平头哥来了
 
  夜已深,还有什么人,让你这样···

  呸!

  夜已深,还有多少饿着肚子的生物,正在为生计奔波。

  ···

  问:世上哪种动物最有胆量?

  这个问题要是放在以前。

  很多人会回答是猫。

  在喵老大的世界里,除了自己其他任何生物都是沙雕。

  没有什么生物能被他们放在眼中。

  看那一副藐视天下众生的眼神。

  没有什么事情是两爪子解决不了的。

  如果有,那就再加两爪子。

  诸如此类举动,数不胜数。

  其胆量可想而知。

  而如今,它的霸主地位。

  在不知不觉中被一个强大存在代替。

  有位伟大的植物学家曾这样评价它:平头银发白披风,一生都在征战中。生词看淡,不服就干!不是在打架,就是在被大家的路上!

  听说这位植物学家专门研究树。

  而这位强大的存在,号称活一辈子都没怕过谁!

  当然,它怕的时候基本上已经死了。

  我们称呼它为---蜜獾。

  江湖人称平头哥。

  提摩,一个自带嘲讽属性的名字。

  若不是身为平头黑帮中的一员。

  怕是活不过成年。

  从小到大,干过毒蛇,掏过蜂窝。

  挑衅过狒狒,嘲讽过豹子。

  长这么大,不是在搞事情,就是在被搞。

  不得不说,能活到现在真的是命大。

  或许冥冥中有股神秘的力量,在保佑它吧!

  提摩作为平头黑帮中的佼佼者。

  其挑事能力和胆量也是一等一的。

  曾仅仅因为一头三四个月大的小狮子盯着它,看了一会儿。

  站起来便给了那小狮子两巴掌。

  揍得那小狮子哇哇大叫。

  如果不是它跑得快。

  那小狮子家长出来,十有八九得凉凉。

  而一次次的胜利,更加助长了它天不怕地不怕的气焰。

  ···

  微风徐徐,雨季的塞伦盖蒂夜晚格外凉爽。

  提摩在灌木丛走缓步爬着。

  几个月的连胜战绩。

  让它感觉十分膨胀。

  此时它正在寻找下一个对手。

  一天不打架,它浑身难受。

  它一边走,两个小眼睛一边四处瞅。

  视野之类的一切生物,皆为敌人。

  不大一会。

  提摩的视野里出现了两只生物。

  其中之一,它认识,不就是经常一群欺负一个的傻狮子嘛。

  真正的强者就得单挑。

  在这一点上,提摩是看不起狮子的。

  而另外一只看起来比那只狮子小上很多。

  但是模样显得极为霸气。

  比那些弱鸡花豹看起来帅多了。

  就是不知道战斗力如何?

  是否是他一合之将。

  而对面的两只生物是谁,自然不言而喻。

  刚大胜而归的林野和拉塞尔,也发现了眼前几米处的提摩。

  平头哥的大名,林野早有耳闻。

  曾经只闻其名,不见其身。

  如今重生到平头哥的地界。

  几经波折。

  今日算是终于见到其真身了。

  至于兴奋?

  没有!

  鉴于前世的媒体的吹嘘。

  他对蜜獾还是了解的不少。

  蜜獾生存能力很强,其原因是因为卓越的消化系统。

  蜜罐的食谱非常之广,几乎囊括了非洲所有能让它填饱肚子的肉类。

  但是战斗力蜜獾可能是最被高估的动物之一

  在吉尼斯世界纪录中评选世界上最勇敢的动物中有这样一句话是评价蜜獾的“因无法正确权衡危险而导致数量局部减少”

  总结以上,林野用一句话形容蜜罐就是:不知者无畏,愣头青一个,这些家伙迟早得把自己玩灭绝了。

  所以见到蜜獾,也就那样吧。

  而拉塞尔在一旁,砸吧着嘴。

  对于蜜獾,他见得多了。

  往日里,那些蜜獾见了他都得绕道走。

  如今倒是碰到一只头铁的。

  竟然出现在他们面前,还盯着他们瞅。

  在拉塞尔的眼里,这等同于挑衅。

  要不是林野在旁边。

  绝对会冲上去一巴掌把它呼上天。

  打了个哈欠,瞅了蜜獾一眼,林野也懒得在这里浪费时间。

  冲拉塞尔嘟囔一声便带头继续往回走。

  这些在林野看来,稀疏平常。

  发现好玩的动物,看一眼,然后回家。

  可在蜜獾看来。

  这就是赤裸裸的嘲讽啊!

  你瞅啥?

  是不是想打架?

  打架你倒是来啊!

  可林野拍拍屁股就走了!

  这可让提摩心中怒火蹭蹭往上冒。

  狮子而已,又不是没揍过,虽然是只小的,不过也叫狮子不是?

  干就完了!

  于是乎。

  当林野和拉塞尔经过它身边的时候。

  提摩不管三七二十一。、

  抬头就是一口冲着林野耷拉在地上尾巴就咬了过去。

  “咔叮”

  一口咬下,发出了牙齿磕碰在金属上的声音。

  “嗯?”

  林野感觉尾巴有点痒,回头一瞅。

  嘴巴一下笑裂开。

  “你这小平头,居然攻击我!”看着吊在自己尾巴上不松口的提摩,林野一脸揶揄之色。

  “你说你咬哪儿不好,非得咬我尾巴?不愧是知难而上的平头哥,哪儿不好啃选哪儿!”

  “嗷嗷!”旁边的拉塞尔也被提摩的举动逗的心中一乐。

  林野的尾巴有多强,别人不清楚,他今天白天,还亲身体验过的。

  偏偏眼前这个小家伙居然咬尾巴。

  林野左右晃动着尾巴。

  将吊在自己尾巴上的提摩甩的七荤八素。

  差点就把它昨天吃的辣条给甩出来了。

  最后实在撑不住,提摩可算松了口。

  身子也被甩到了十米远的位置。

  “哈啊!哈啊!”

  被甩飞的提摩在地上打了几个滚儿。

  站起身子后冲着林野他们就是一顿嚷嚷。

  完事儿再次抬起小短腿朝着他们冲了过去。

  林野一见此景,突然想起了《上帝也疯狂》里的那只平头哥。

  脑袋上冒出三根黑线。

  果然,这只和那只一样,都属于忘记交智商税的。

  十米路程,很短。

  提摩再次冲到了林野的面前。

  张口咬向林野的尾巴。

  它清楚地记得就是这玩儿把它甩出去的。

  林野左右摇动着尾巴,把提摩带着左窜右跳。

  就咬不着。

  牙齿碰撞“咔咔”声,不绝于耳。

  拉塞尔饶有兴趣的趴在一旁。

  看着林野戏弄这只小家伙。

  半个小时之后。

  提摩软绵绵的趴在地上喘着粗气。

  而林野的尾巴则放在它面前。

  前者两个小眼睛盯着近在咫尺的尾巴。

  却再也翻不起一丝攻击欲望。

  半个小时,林野都快把它给玩坏了。

  自己使出浑身解数,都无法碰到眼前这条尾巴的一根毛。

  真的太难了!

  林野望着已经无法动弹的提摩,打了个哈欠,舔了舔自己的前爪:“小家伙,虎爷我困了,今天到此为止,下次欢迎再来!”

  说完,招呼了拉塞尔一声,便往回走去。

  提摩的两个小眼睛双眼无神的,望着林野他们离去的身影。

  你说你招惹他干啥呢?

  ······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报送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