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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爱文学 > 灵气复苏时代的日常 > 第27章 第二十七章 集市
 
第二十七章集市

苗笙的思绪被打断, 只好放下心中的疑问,先应付这位闹腾的小朋友。

“我不想出去玩,我很累了, 想睡觉。”苗笙的声音可怜巴巴的。

他非常感谢这辈子长了个怎样都不会崩的小脸蛋,他只要微抬起头, 大眼睛里蓄满水气, 连师傅都抵挡不住, 相信眼前这个比他大不了几岁的小家伙也不会是对手。

“啊哦,我忘了你今天刚到祖地了,对不起对不起,我这就带你去休息,你的房间我爹已经叫人准备好了,就在我的隔壁哦,你等休息好了, 明天我们再出去玩。”苗锋被水汪汪的大眼睛萌得冒出小花花, 殷勤的将苗笙送到给他准备的房间里。

临走他还不忘跟苗笙约定明天的行程, 总之他是不会放弃出去玩这个打算的, 今天不行,那就明天好了。

“好。”苗笙大眼睛眯起,对他甜甜一笑,只要苗锋能把米多带上,他也想好好在祖地里转转。

说不定还能找到个得力帮手, 最好是一口就能把人放倒的毒虫, 即能防身又不会出人命那种, 反正这里最不缺的就是医巫,不怕救不回来。

将房间里的侍从都打发走,苗笙这才倒在地塌上松了口气, 然后又开始头疼起来,他的灵识只有成像功能,听不到声音,在没有虫类的地方只能看默片,想探听点消息太难了。

术巫殿处于山峰最上顶层,殿内开辟了许多天窗,相对来说是比较明亮的,来来往往为大巫服务的人又非常多,殿内被打扫得纤尘不染,根本找不到几只虫类,这让他有点挠头。

折腾到天黑,苗笙依旧无法让虫类接近大巫的住处,只能收听些殿内侍从们的对话,除去最多的关于他好可爱,好想捏一把的没营养对话,只有大家对大祭过后,传承仪式的猜测了。

听了一会儿侍从的对话,苗笙才意识到一件事情,巫族并不知道现在正处于灵气复苏时期这件事,去年的觉醒事件被许多人认为是巫族重新崛起的预兆,甚至还有人建议将苗锋推举为巫族圣子。

持这种想法的人,好大一部分在今天看到苗笙骑着神鹿出现后,都安静了下来,不再提推举圣子的事了。

因为他们突然意识到,巫族的崛起或许比他们想像的还要强势,说不定以后还会出现更厉害的觉醒者,所以圣子什么的大可以先放一放,当前最好还是静观其变,不能将自己局限在某个势力中,万一抱不上最强的大腿那就糟了。

苗笙听到这里只能叹气,看来不只斗巫的大巫有可能不待见自己,就连术巫的大巫,对他也未必是友善的,毕竟他的出现影响到苗锋加冕圣子了。

祖地一行,还真是危机四伏,也不知医巫的大巫是怎么样的性情,那位大巫好像是位女士,但愿别是武则天类型的,他真快要应付不来了。

第二天一早,苗笙和米多柠檬先在房间的洗漱池喝饱了水,与苗锋一起吃早饭时,他就跟着苗锋动筷子,只吃他动过的东西。

食物在苗笙的灵识下纤毫毕现,里面没有任何蛊虫或虫卵之类的东西,但苗笙还是不敢大意,每次都是他先咬一口,确定味道正常后才让米多和柠檬跟着吃。

为了不把防备心表现得太明显,苗笙小脸通红的缩在椅子上,一副胆小腼腆,对苗锋很依赖的样子。

苗锋只当新伙伴不习惯他们这里的吃食,见苗笙如此信任自己,不由心花怒放,一样一样的给他介绍起巫族的传统美食来。

桌子上的早餐是很好吃,但对于小孩子来说,还是零食更有吸引力,随便吃过早饭,苗锋又开始撺掇苗笙出去玩了。

苗笙一脸为难,表示虽然他也很想出去玩,但米多胆子小,他不想把它单独留在陌生的地方,但是带米多出去,又怕给这里的人添麻烦,所以还是不要出去好了。

苗锋怎么可能同意,拍着胸脯保证应付麻烦什么的,全都包在他身上,带米多一起出去玩而已,看谁敢多嘴多舌。

小少年拉着苗笙和米多,雄赳赳的向殿外走去,谁敢走过来说什么,都被他一眼瞪了回去,两人一鹿一鸟很顺利的走出了术巫殿。

站在阳光下,呼吸着久违的新鲜空气,苗锋开心的撒起欢来,拉着苗笙又叫又跳,也不知这倒霉孩子被关多久了,以至于出个门都快乐傻了。

苗锋拉着小伙伴就往山下冲,苗笙怕米多在石头台阶上打滑,只得使出千金坠的本事,使劲拖着他的速度。苗锋大概是被人这么拽着习惯了,并没觉得哪里不对劲,嘴上依旧说个不停。

祖地这边,地位越高的人住的也就越高,接近山顶的最上层只有三位大巫住的巫殿,再往下一层住的是大巫手下的得力干将和心腹,陈巫师虽然不是心腹,但得力干将绝对算得上,因此他就住在第二层。

再往下几层都是巫师们的居所,半山腰以下的地方,才是普通巫族人住的地方。

这里也是祖地人气最旺,生活气息最浓的地方,对面山上甚至还有一条不大的商业街。

在祭祀节前后,还会有许多居住在深山里的族人,带着他们那里的物产到祖地交易贩卖。

住在深山中的族人与苗笙所在的溪土村不同,他们很多都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想出次山至少需要四五天的脚程,新鲜果蔬根本运不出去,十分不方便。

因此,他们村寨的产出只能背到祖地交易,祭祀节也是巫族人赶大集,全年最热闹的时候了。

两个小娃娃在山路上说说笑笑,他们其中一个是族中备爱瞩目的风灵体,另外一个像年画娃娃的孩子虽然眼生,可看到紧紧跟在他身后的神鹿,也能猜到他就是昨天刚到祖地的神鹿之主。

山路上的族人纷纷向两边让路,苗锋已经习惯这种待遇了,并没多大反应。苗笙初来乍到,正是积人品攒口碑的时候,可不敢如此理所当然。

他脸上挂着甜甜的笑意,看到给自己让路的族人,就对人家感激的一笑,收获了一路好漂亮,好可爱,好有礼貌的赞美,心情美美哒。

两人走过吊桥,来到商业街所在的山峰,苗锋径直向一家小店狂奔而去,嘴上还不忘招呼苗笙,“快来快来,这家的炸串和醮水味道最好了,我被关在家里半个多月,天天都在想这个。”

苗笙对油炸串串也很怀念,刚才他只顾着喂米多和柠檬了,根本没吃饱,闻到油炸的味道就更饿了,但他的目光还是先被柜台上的饮料机吸引,“天然气泡水?”

“对哦,小家,小朋,这位小客人,我们祖地不远处有一个天然的气泡水山泉,听说在外面这样的水卖得可贵了,可惜祖地离外界太远,又被国家划到不可开发的自然保护区里,否则我们全族就都是有钱人了。”老板娘唏嘘着把苗笙往小店里让。

刚刚她想了好几种叫法,都觉得不太合适用来称呼神鹿之主,只能用客人来代称。

前些日子天天有人嘟囔着什么圣子,从昨天开始又没动静了,可这样特殊的孩子,就算不封个圣子什么的吧,好歹也想个专用名称出来啊,否则让他们这些小老百姓,怎么称呼未来族中的大人物哦。

“哇,好厉害,我们祖地真是风水宝地。”苗笙感觉好神奇。

祖地到底是哪位神仙选的地方啊,连天然气泡泉水都有,这个实在太稀有了,据说全球也没几处,不曾想祖地这里居然隐藏着一处。

苗笙的话引来周围众人的共鸣,他们祖地除了离山外太远,确实挑不出什么毛病来,当得起风水宝地四个字,这小家伙可真有眼光。

“我要吃炸肉排,再来两大杯气泡水,苗笙你喜欢什么口味的?”苗锋眼睛粘到肉排上都拔不下来了,他才不管是不是刚吃过了早饭,面对肉排,生长期小男生的胃是可以连通黑洞的。

“要三大杯和一小杯,小小一杯就可以了。”苗笙指着米多和柠檬对老板娘笑了笑,又指着三种口味的气泡水询问两只,“有菠萝味的,黄皮果味的,还有百香果味的,你们喜欢哪种?”

米多和柠檬听得激灵一下,腮帮子立马开始分泌口水,一个抬蹄一个伸翅膀,同时指向菠萝味的。黄皮果和百香果它们都吃过,那酸的哟,实在无福消受。

苗笙笑着拿出随身带的可伸缩水杯,递给老板娘,示意她将气泡水倒在这里面,宠物和人的餐具还是分开比较好,免得引人反感。

“唉哟,这也太聪明了吧?它们都能听懂你说的话吗?”老板娘忘了接水杯,眼睛直勾勾盯着米多和柠檬看,围在小店周围的人群也有些骚动起来,神鹿在巫族虽然已经被神话了,可亲眼看到一只鹿能通人性至此,还是太过不可思议了。

“能啊,米多很聪明的,柠檬是鹦鹉,虽然还没学会说话,但听懂些简单的语句还是不成问题的。”苗笙一副自家小伙伴全世界最聪明的得意表情,语气可骄傲了。

大家被他的小模样给逗得直笑,还有人问为什么神鹿叫米多,听说是因为白的像米饭后,都有些哭笑不得。

只有柠檬有些窝火,不能像那些网红鹦鹉一样开口说话,一直是它心中的痛,见苗笙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戳它痛脚,柠檬怒了,憋了半天憋出一声字声腔圆的,“呸!”

苗笙正在柜台那里挑炸串,听到声音后惊讶的回头看向柠檬,柠檬也正诧异自己发出的声音,见苗笙看过来,它酝酿了一下,再次发声,“呸。”

“哇,柠檬你好能干,会说话了,能说出第一个字就是重大突破,以后肯定会越说越多的。”苗笙跑到柠檬身边,摸着它的小脑袋,语气中充满了惊喜。

柠檬也嘚瑟的直拍翅膀,它果然是个天才,以后它还要学唱歌,网上好多好听的歌,等它学会了,就可以跟苗笙一起拍视频,成为全世界最聪明的鹦鹉了,打脸那些总说黄化玄凤笨的人,哼。

周围的人都无语了,这位真听不出小鹦鹉是在骂他吗?神鹿之主的脾气也未免太好了吧,或许这就是他为什么会被神鹿选中的原因?

在众人的胡思乱想中,苗笙挑了最喜欢吃的炸平菇和豆皮卷香菜,还有鸡排和鹌鹑蛋,吃得满嘴流油。

米多和柠檬不敢吃太油的东西,上次在山谷拉肚子的教训还历历在目呢,它们喝气泡水也喝得很开心,一个劲儿的打嗝玩。

付款时,苗锋抢先拿出个小袋子,抓出几块打磨成水滴状的水晶交给了老板娘,“账上应该不够了,再续上点。”

“拿水晶付账?”苗笙这下真搞不懂了。

昨天在师傅那里,收到了长辈们送的好几袋子水晶,今早被女侍叫起时,也得到了一大袋子,他还以为是祖地有送水晶给小孩子当见面礼的习俗,原来是可以当钱用的吗?

“对啊,山里好多村寨周围都有水晶矿,随便开采点就够全村的花销了,他们来祖地就用水晶直接当钱花,然后这边再统一派人出去卖掉就行了。”苗锋理所当然的回答。

看到苗笙一脸发现新大陆的表情,他才一拍脑袋,“你昨天很早就睡了,好多事情都没来得及跟你说呢。”

说着他从口袋里拿出三枚品质不同的水晶,“大块的水晶都是运到山下的兑换点那里,直接换成钱的。一般拿来当钱用的水晶,都是分好品质再打磨成十克大小的。下品的十克换算成十块钱,中品的十克五十块,上品的十克一百块。在商业街这种固定店铺里买东西时,每个客人的花销都会记在账本上,多退少补,或者干脆存在账上。外面的临时小摊子就不能用水晶了,随便找间铺子换成钱就行。”

“好……有意思。那大块的天然水晶也是这个价位吗?”得到肯定的回答后,苗笙都不知道说些什么才好了,他表面依旧笑嘻嘻,心里把三个大巫骂了个死臭。

品质再一般的天然水晶,在外面也是十克几十块钱的好不好,祖地只花几分之一的价钱就收上来了,哪怕再加上运费,至少也有一倍的利润不止,难怪悬赏冰凌花一出手就是三十万,连族人的血都吸,三个缺德玩意。

走出炸串店,两人开始在地摊上闲逛,离祭祀节已经没有几天了,周边的村寨都过来贩卖商品,这里聚集了几乎全巫族的特产。

其中最多的,就是带有民族特色的麻布、陶器和各种手工编织的用品。巫族的麻布是用山中特有的一种野生剑麻纺织而成的,柔软又透气,比纯棉面料还要舒服。

再加上传统的天然植物染色工艺,苗笙打从穿过用巫族麻布做的衣服,就再也不接受其它面料了。

一口气买了五匹麻布,还觉得不过瘾,要不是周围人看到他把买来的布往米多身上放,一个劲的抽冷气,苗笙觉得他还能再买五匹。

又跟老板订下的几匹喜欢的,约定明天再来取,苗笙才依依不舍的离开了麻布摊。前面还有许多摊子上摆着各种花色造型的陶器,他原以为婆婆平时用的陶器已经很精致了,没想到集市上还有更好的。

可惜米多身上不能再放东西了,虽然它一点没把这些重量当回事,可跟在身后的族人却接受不了神鹿被当成运载工具,反正还在要这里待许多天,苗笙一点也不着急。

又光顾了几个小吃摊,苗笙还买了一大袋子甜甜的羊奶果,打算回去当零嘴吃,又买了几斤炒葵花籽,苗笙和张奶奶骨子里都是北方人,生命里少了这个实在不中,就连米多柠檬它们都被带歪了,只只都是嗑葵花籽的高手。

再往前走,苗笙又被一个小摊子吸引了,摊子上面摆满了栩栩如生的小动物,都是用竹子编织而成的,那一个个憨态可掬的样子,收获了大量小孩子的目光。

摊主是位上了年纪的老大爷,一双满布老茧的手非常灵巧,竹篾在他手中上下翻飞,不大一会儿,一只可爱的小松鼠就编好了,引来周围小孩子的欢呼。最难得的是,他还接受定制。

苗笙正愁给桔子它们带点什么当礼物呢,这个摊子刚好帮他解决了大问题。苗笙让闲不住的苗锋到别外玩儿去,等他画完要订做的样式,再去找他。

苗锋觉得新认识的小伙伴特别上道,知道他不耐烦等待,他就主动提出可以自由活动,太贴心了有木有。

见苗锋开心的跑掉了,苗笙坐在小摊子后边,拿起摊主提供的铅笔,他打算画十种动物,将家里的小可爱们隐藏在其中,这样既可以达到目的,又不会暴露他有多少个伙伴,苗笙都忍不住夸自己真机智。

上辈子为了学好工笔,他可是下过苦功的,画几只小动物而已,几笔就能将其神韵勾勒出来,画好之后,他正打算用蜡笔涂上颜色,手中的画本却猛的被人给抽走了。

作者有话要说:  入v第一章奉上,谢谢小可爱们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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