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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爱文学 > 洪荒:我能偷听盘古心声 > 第六章 力之法则,太乙金仙
 
  白墨告别冥河老祖与后土之后,一遁就是几千里,寻了一个小山包一头扎了进去。

  为了稳妥起见,直接将临时洞府开在山里,反正他的修行也不需要灵气滋养。

  他要的是安静,绝对我安静。

  此次闭关,目的只是为了炼化吸收力之法则的烙印。

  想要吸收炼化力之法则,首先得要找到这些法则烙印在什么地方。

  这一坐,就是百年,毫无所获,哪怕盘古大神给了他提示,依旧一头雾水。

  他本身就是净世白莲,又炼化吞噬了灭世黑莲和业火红莲,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丝耗没有察觉到法则烙印的存在。

  “咦,这小子是不是傻了?一坐就是百年,还一动不动?也不修炼?还这么喜欢钻地底?这智商,正常的猪都不会这么傻。”

  噗!

  听到盘古大神的吐槽,白墨显险一口老血喷出来。

  大佬,你吐槽就吐槽,为毛每次都要骂我傻?

  整天被骂得跟个孙子似的,我容易嘛我?

  诸天大佬,那么多人,你怼谁不好?为毛总是盯着我!

  我在闭关,我需要安静,晓得伐!

  白墨已经被盘古大神吐槽到开始怀疑人生了。

  人艰不拆,你懂不懂!

  “咦?这小子好像生气了?谁惹他了?这小子该不会有毛病吧!”

  毛你妹!

  白墨只觉得血压飙升,整个脑袋就要爆了。

  本来闭关百年一无所获,他就有点崩不住了,现在又遭到盘古的连翻吐槽,已经有了走火入魔的征兆。

  “果然脑子不好使,傻坐着都能走火入魔,老子墙都不扶就扶你!”

  轰!

  白墨识海直接炸了,终于还是没有顶住盘古的连翻嘲弄。

  他以元炁淬炼的元神何等霸道,在他体内横冲直撞。

  身体自然不愿被暴戻的元神所控制,属于身体的元炁与元神的元炁直接干了起来。

  两种元炁水火不容,又同宗同源,实力还不相上下。

  暴脾气一上来,那种相爱相杀的感觉,怎一个爽字了得?

  爽得久了,白墨的意识终于崩不住了,彻底陷入沉睡。

  不知何时,在白墨的识海深处,升起一朵盛世白莲。

  正是他的本体十二品净世白莲。

  白莲一出现,就挥洒出乳白光华,光华所过之处,无论是肉身的元炁,又或者是元神的元炁,迅速安静下来,两种无炁开始相互交融。

  也不知过了多久,白墨的元神与肉身彻底融合在一起。

  “卧槽!还能这么玩儿?”

  这次轮到盘古大佬惊讶了。

  “炁与肉合,肉与神合,三元归一,力之根本。”

  “卧槽,这特么倒底是运气,还是智商?”

  “但凡是个人都不敢这么玩,不敢这么疯!谁特么敢利用走火入魔的方式来迫使元神与肉身相合?”

  “谁特么敢保证最后关头,还能保持本能的清醒?”

  “任何一个修士,要么元神强,要么肉身强。两者强行融合的结果,就两个。要么肉身崩灭,要么元神消散。”

  “即便真有这么一个怪胎,将元神和肉身修到同等程度,走火入魔后,也就一个同归于尽的结局。”

  “牛逼克拉斯,老子特么墙都不扶,就扶你!”

  服了吧?

  醒转过来的白墨听到盘古的吐槽声,微微勾了勾嘴角。

  一种莫名其妙的成就感涌上心头,被鄙视了几千年,今天终于扬眉吐气了一回。

  老子就敢这么玩儿,因为老子是十二品净世白莲!

  白墨虽然笑了,心里依旧是心有余悸。

  十二品净世白莲,一直就是个传说。究竟有什么特性,谁也不知道,哪怕他自己也不清楚。

  他之所以走火入魔,完全是被盘古给气的。

  如果没有十二品净世白莲守护他最后的灵智,没有净世白莲的净化调合能力,他早就挂了。

  三元合一后,无意间明悟了力之根本,想要找到三枚莲子的法则烙印,按图索骥即可。

  炼化吸收,只是时间问题。

  转眼间又是千年过去,白墨终于炼化了体内力之法则的烙印,修为正式踏入太乙金仙。

  白墨下意识伸了个懒腰,整个山就炸了。

  这就是力之法则么?

  白墨看了一眼小山变成的大坑,小小惊讶了一把。

  只是伸个懒腰而已,这么拉风不太好。

  如果以现在的状态,对付之前的那位妖圣,压根就不用动用斩仙飞刀,更不用偷袭。

  大大方方走过去,一巴掌拍下去,完事儿!

  以目前的实力,大概可以小小浪一下了,不必再像以前那般谨小慎微。

  鸿均第一次讲道后,大罗金仙就是洪荒的天花板。

  第二次讲道才有了准圣,第三次结束后,才有了圣人。

  当然这其中不包括鸿均自己。

  在他第一次讲道时,他自己就是混元金仙了,也就相当于准圣。

  第二次讲道时已经证得混元大罗金仙,类似于圣人。

  第三次讲道后,就跑去欺负残血的盘古大佬了。

  所谓合道,就是用他的意志去取代盘古的意志。

  说什么补全天道,白墨是不信的。

  盘古的意志不能干扰洪荒,事实上这才是最好的意志。

  信心倍增的白墨,适应了自身力量后,直接取道不周山。

  以如今的实力,免强有资格与女祸他们讲道理了。

  至于三清,还是要稳健些。

  当初他从不周山飞到幽冥血海,足足花了半年时间。而这次回不周山,仅仅只用了数日时间。

  一别三千年,不周山还是原来的不周山,依旧挺拔,依周灵气磅礴。

  自从他坠落不周山后,他就一直生活在这里,不知多少亿万年。

  在白墨心中,不周山就是他的家园。

  要不要跑去将共工打死?

  算了。

  白墨甩了甩头,抛弃了这个荒诞的想法。

  不周山断于巫妖决战,如今的后土还只是一个胆小的小姑娘,早着呢!

  走过曾经的洞府,那里已经被一些小妖占据。

  白墨没有去打扰,岁月静好,比什么都好。

  又往生养他的莲花池而去,虽是闲庭信步,却是一步数十里。

  铮——铮——

  一阵琴音传来,琴音的尽头,正是生养他的莲池。

  白墨笑了。

  在洪荒,喜欢弹琴的,好像只有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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