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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爱文学 > 詹嘉懿樊梓夫 > 记得将白玫瑰深藏于心19
 
像突然碰到了一杯烫手的咖啡一样,她将手猛地从他手里抽了回来。面前的这个人,对她有着致命吸引力。那张拿不出合适的词语形容的好看的脸,经上天的精雕细琢,竟可以让他在人群中永不蒙尘。

她有点不解,就在这么个穷乡僻壤的小地方,他出落的格外夺人眼球。她想他离那个灿烂夺目的舞台只剩一个推手的距离了,性格也是极有魅力,当过几年兵的他很做起事来又快又好,处理任何麻烦时都保持乐观又平静的态度。

喜欢在人群中高谈阔论,他的那些精彩而不失幽默感的故事,总有几个轻易击中她不善隐藏的心事。

他跟她是一个部门的同事,只是她的工作很轻松,他却不同。再加上他是普工,工资更加不能跟她相提并论了。但她觉得他远远不止这般,他应该往更好更大的舞台上发展他的潜力。对于公司大材小用的一贯做法,他也是忍着,谁让自己只有中专文凭。

他隶属的小组是负责在工厂里每次出货的时候,提供产品检查报告。这个跟她的一些工作经常会重合,她可以在任何地点看到他。她不是不知道他对自己的过度关照是什么意思,但还是每次都以沉默的低头忙自己的事告终。

他最喜欢像这次这样安排其他组的人来帮忙这种事情,他就可以离她更近一点。她也只是来凑个热闹而已,帮忙装信封而已。

“放着,放着,我来就好。这个容易划到手的,刀很快。”她本来想帮着划胶带,他连忙制止,他抓住了她的手,一点也没有想松开的意思。她被这个虽然在脑子里预演了很多遍的场景羞红了脸,猛地将手从他掌心抽走。

他一脸的抱歉与失落,被她尽收眼底。心里的那股悸动像匹脱缰野马似的到处乱撞,扑通扑通的心跳声出卖了她故作平静的表情。

随即她也没有去帮倒忙了,便坐在一旁休息去了。他一个人在那里忙的不亦乐乎,还唱起歌来,惹得在场的人大笑不止。

无论什么时候他都可以这样苦中作乐,这大概是她会爱上他的原因的其中之一吧。她自己心里的理想爱情不知是什么时候变了样,再也不寻求那种瞬间的感觉与刺激了。她现在无非是想感受他每时每刻从指间传来的温暖,两人一起逛街散步这种闲看逝水流年的安稳踏实。

就在他正式约她的那天晚上,她终于鼓起勇气向远在株洲的他说了分手。电话那头出奇的平静语气,令她心疼不已。

但她没有后悔当时的选择,只是后悔自己当初不应该贸然摘下他这朵幽香四溢的白玫瑰,就为了他的迷人的香气,毁了两人欲言又止的美好。有些人就像那画中的人儿或女娲庙里的女娲一般,静默的在旁暗暗爱慕就好,不要将其推入流俗之中,莫坏了当初的模样。她此时只是将他再次推入那虚渺的梦境,继续在远处观看他,仿佛又如当初那般脱俗雅致,令人神往。

爱情永远都不是一成不变的,那改变也可以是跟同一个人,也可以跟形形色色的人。有的人是跟不用的人跌宕起伏,悬念丛生。有的人三千弱水只取一瓢饮,在梦里已过完两人的一生。

她也没有当初那种誓要跟眼前的这个人直到永远,直到白头的气势了。只想跟他在当下好好享受如烟的岁月,用心挥霍自己青春韶华。

如果说他在厂里的时候,那副穿着那一身厂服都能迷煞千万少女的容颜,在生活装的简单装点下,她眼前这个坐在摩托车上的男人像极了紫霞仙子描述的驾着七彩祥云的仙子一般,美煞了一旁的凡夫俗子。

见她像是没看见他似的呆在那里,他朝她挥了挥手。“这边。”她应声便走到他面前,也不是第一次坐这种类似的代步工具了,不过以前是爸爸载着她,不是摩托,而是电动的小毛驴。她还是很小心的坐了上去,穿着那条牛仔裤,跨的时候稍微有点吃力。他见她吃力的抬腿,便将自己的身子再往前面挪了挪,以便给她腾一点空间来。

他示意她抓紧他,她小心翼翼的扯着他的衣服的褶皱处,生怕碰到他。虽然速度快的让她很想紧抱住前面这个认真驾车的人,但还是咬着牙忍住了。

虽然靠近湖南,佛冈还是略微承袭了广东一贯的温暖天气。十二月正是大部分城市都穿上棉袄的时候,它傲娇的温暖,让人们穿着薄外套都稍显闷热。她那天也没有花什么心思打扮,穿着那件在大学的时候穿了几年的卫衣开衫外套就出来了,里面是小v领的T恤,普通的运动鞋。她来到这里就没打算在这里上演时装秀的,懂得在工厂里不能过度招摇,以免招来闲杂人等的无端猜忌和妒恨或是某些不法份子的注意。

他也穿的很邻家范儿,一件黑色v领长袖T恤,下身也是剪裁简单大方的牛仔裤,脚上那双黑色板鞋。如果说这年头美女帅哥都在凹照型,秀自拍,就是不敢露额头。他却是安安分分的做着美男子,不摆酷,也不自拍,更是将那光洁的额头露了出来。将头发服帖的往后梳着,像极了电影里那些旧时男子的发型,复古却也不显过时。

还是那句话说的好,什么发型也好,什么衣服也好,都靠那张脸。炯炯有神的大眼,时时都在那里放电。粗的不太过分的眉毛弯月一般挂在眼睛上方,其间距离刚刚好。那高耸的鼻梁,都让她有点怀疑他是不是混血儿了。深邃的眼神配上那张时而挑起的嘴角,给人一种放浪不羁的感觉,可他实际上却只是个安份到爆的老好人。那几年军旅生涯造就了他现在一身正气的神态体魄,无论是什么时候,他的背永远那么挺直着,一刻都不肯放松。

他瘦削的衣服里藏着却是一副肌肉发达的躯体,这也是她之后才知道的事实。个子不是很高,比她稍稍冒了半个头。但那谈吐优雅的气质却已经让她忽略这一事实,她专心的听着他说的每一句话,生怕漏掉半个字眼。

他载她来到了佛冈最值得一看的公园里逛了一圈,将摩托停在停车场,跟她边聊天边散步。在谈笑间,她隐隐约约知道了他一些过往,这并没有影响他在她心目中完美的形象。

每个好男人都是被很多个女人精雕细琢出来的精品,你无需嫉妒他的前任们,反而应该感谢她们,是她们雕琢出了现在你眼前的这么体贴入微的男子。他们说着说着,他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带她又坐上了摩托,来到了步行街。

“你渴了吧,说了那么久,都忘了带你来喝点什么,我真是糊涂。”他一边跟老板点饮品,一边对着她说着。

对她而言,他观察的也太仔细了点,她确实是从刚才就有点口渴了。跟他说自己要原味的西米露之后,便找了个位子坐了下来。

“这么巧,跟我一样喜欢喝西米露,你还是喝我这一杯吧,更好喝一点,加了点红豆。把你那杯给我,你试试我这杯,我没有动过哦,放心喝。”他将她的接过,喝了起来。

确实跟他说的那样好喝,也许是自己本身的心情大好,这时候喝什么饮品都应该是最好喝的吧。她在心里偷笑着,但耳朵依旧仔细的聆听他讲话。

“我喜欢你发呆的样子,好傻,好可爱。”他一边不动声色的喝着口中的饮品,一边看着她郑重其事的说道。

就如同喜欢他饶有趣味的谈吐一样,她喜欢他表白的方式。开门见山的直白坦然,却能让她这个经历过几次惊心动魄表白事件的人依旧羞红了脸庞。

“那,今天算是我们第一次约会咯?”她望着他那张正郑重其事望着她的脸,狡黠的问。

“今天不算,我改天正式一点带你出来约会,好不好?”他几近雀跃的说道。伸手想去抓她那双握住饮料杯子的小手,却被她躲了去。

他意识到自己有点操之过急,连忙叉开话题,避免尴尬境况的发生。“我当时在中专的时候,也想学你学的那个专业来着,可是自己没有耐心学下去。你学这个,一定很厉害吧。”

“我也是打酱油专业户啦,没有一门是精通的,却又每门都还行。要我毕业了真的去做这行的话,估计挺难的。”她低下头喝起饮料来,气氛突然又降下来了。

“我看你很棒啊,会的都很厉害了,不需要精通。你在这里打算做多久呢?这里不是久留之地哦,像你这种大学生不会甘心留在这里的,应该。”他轻松的抓住了她的软肋,听好话是她无法抗拒的诱惑,明知不好,却每每觉得朗朗上口。

“我就在这里先做满一年先,到时再说。走一步算一步呗,我又是一个没有什么明确计划的人。那你呢,你也不像是在这里久留的人,你留在这里根本是大材小用。连我都替你觉得不值,就这么个待遇简直把人不当人来使唤。”

她开始替他抱不平了,在他而言是件好事。眼前的这个女人的心里此时仿佛已经住进了一个他的缩影,让他欣喜若狂。

而远在株洲的那两个人并不愉快,这个世界本来就各自有各自的不愉快,默默疗伤便好。找人聊聊也不妨,憋在心里会越来越伤。

又一天即将过去,不早的信号挂满枝头,月亮升的越发的高了。他也终于拉起她的手,往停在那里的摩托车走去。这次她没有反抗,没有退缩。心里乐开了花,那颜色红的就像在那头撕心裂肺想她的人心里滴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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