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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爱文学 > 詹嘉懿樊梓夫 > 我来揭你藏好的伤疤6
 
她与我在网络上的聊天,每天以她什么时候闭上眼为句点。字里行间总有些小心思被我瞧见,尽管她已经说的很模糊了,但我还是觉察到了。

她的欲拒还迎,我看在眼里。想必此时她早已春心荡漾了,就凭着那些若有似无的暧昧,就沦陷了。

我并不是批评她,换作是我,也会情不自禁的沦陷的。当然沦陷也要看长相的,有资本才会有人想要诱惑你踏入那个陷阱。

她一直不是个愿意自己给自己找活儿干的人,所以当她抱怨去了学生会的时候,我想这里一多半有那个男人的功劳吧。

我亦不是喜欢自己折磨自己的人,所以整个大学时代,我没有加入任何组织,下了课便躲进宿舍,大一第二个学期,我有了自己的笔记本。

她每次都有发来和他的照片,若即若离的样子,让人很是焦急。口中老说不在乎的话,可她的心里,应该要比我焦急。

大学三年,他们愣是没有说在一起的话,到最后,我都看不下去了。我有去过她学校,就在大二的时候。

她终于在穿着方面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以前她只能让人们看她的脸,而现在她完全是个背影杀手了。

不对,她一出街就是女神,人人侧目。我才是背影杀手,正面千万别鼓起勇气去看。和我一起逛街,她唯一能想到的地方,也只有服装城,和小吃街了。

感觉像是她的主场似的,拿出了东道主的劲头,请客吃饭。可我也来这里来了很多次了,熟门熟路的。

我完全不介意这些,毕竟我们曾经是只隔着一张椅子靠背和一张课桌的前后桌。她留我在她宿舍住了一晚上。睡在那摇摇欲坠的小床上,我有一种随时会被她踹下床去的感觉。

经过了忐忑的一夜后,我终于在一片吼叫声中愉快的苏醒了。这个了不起的周末假期,居然她室友没有去陪男友。

我能说其实自己最怕的就是结识陌生人么,可偏偏人生中老是有机会让我违背自己的天性。

“你是嘉懿的发小啊?我是她室友,你好。”

真简单直白的对话,我最喜欢这种人了。“你好!”

嘉懿很有本事,走到哪里都有办法让周围的人快速喜欢上她。我想这就是为什么我这么多年在她左右,都没觉得呆腻的原因吧。

辗转多人的围追堵截,终于让我快要离开这个比我们学校大了两倍不止的校园的时候,见到了她的绯闻男友。

如果说徐泽宇是清秀的小白脸,那么此刻站在我面前的仁兄应该就是化了淡妆的小白脸。当然他不是娘炮,只是我用来形容他五官精致的信手拈来的句子而已。

我明白了她的坚持,如果说他在她的梦境中出现过,她又怎会想要委身他人呢?可惜时间不容许我再在这里犯一会儿花痴,她也只好告别了他,拖着我向校门口走去。

我向她挤了个眼神,她立刻懂了我的意思。耸了耸肩,“顺其自然吧,这种事急不来的。”

“你就不怕再这么被动下去,他被别人抢走?”

“是我的,命里总会安排给我。不是我的,就算再怎么委曲求全,都是空。”

我也只好叹了口气,看着那辆公交缓缓的停在了站牌前。我向她挥了挥手,示意以后再来一起逛街。

我之后没有再去到她那里,也没有再约她去逛街。显然,她短暂的单身生活又结束了。男主角却不是他,另一个长的闭月羞花的男子,被她俘获了。

我没有去打扰她的二人世界,自己依然在这里过着平静的一个人的生活。室友天天见面就像陌生人一样,我不擅长去维持关系。

除了嘉懿之外,我再没多少朋友了。但我并不孤独,与此相反,我感觉自己的大学过的很充实。

时间一没有浪费在因为寂寞而谈的恋爱里,二没有浪费在电脑游戏里。但放假回家后,老妈更关心的话题从学习成绩,已经变成了找个好工作了。

嘉懿没有跟家里说恋爱的事情,只是在家里做着乖乖女。偶尔梓夫还会跑到她家来,蹭蹭饭,蹭蹭网。

顺便还能跟她说说话,死心不改。再听他说起以前的事,变得诚实多了。以前的误会已经消除,可她的心里的伤疤依旧作痛,不肯再跟他有过多的接触。

大二的寒假,她依然脸带恋爱的甜蜜去找我逛街。我想问他的事情,被她带离了话题。“怎么那小白脸,你没继续坚持?”

“哎,媛媛,你说这个好不好看。衬不衬我的皮肤啊?”

她拿着那条素色的长袖连衣裙,站在镜子前跟我说着话。我点了点头,“都坚持了那么久,就这么放弃了,你不觉得可惜么?”

“那这件呢,我脚上配双靴子总可以了吧。”

那件双排扣的风衣,的确衬她白皙的皮肤。我没有放弃追问,因为我知道她想要找人倾诉这些。

“那你现在这个男友,你喜欢他什么?跟他差不太多的精致五官,还是他散发着如同那个人一般的魅力?”

她终于放下了手中那件毛呢斗篷,拉着我出了这家店门。到了外面,空气果然要好一些。

里面全是脂粉味道,和衣服上的化学剂气味。出来后,她顿了顿,终于想好跟我好好谈谈这个事儿。

“他完全无所谓,对任何人都好,对任何人又都无所谓。在他眼里我什么都不是,只是个自作多情的人。”

“这些是你从哪里听来的呢?他亲口说的?还是别人转告你的呢?”

她低下头,抿了抿干裂的嘴唇。“那天,我们开班会。我写了个话剧,是最后的一个节目。我让一个女孩子当了主角,大概演的是相似的我和相似的他之间的事情。我们就排了几遍,就上台了。还不错,有掌声,有欢笑。只是后来发生了一件事,而后一发不可收拾。”

她吞了吞口水,“那个女生在我们搭建的简易舞台上向他表白了,就这么简单。我开始以为是剧情,后来一想,我没写这一个场景。当她哭出来的时候,我才懂。”

“她各方面都很优秀,好的让我嫉妒不起来。可他就坐在教室中间那一排,没有任何表情的说了句,我不值得你喜欢,对不起。”

她差点要掉下来的眼泪,被她一仰头给逼了回去。“就这样简单的回答,连辩解都不愿意多说一句。我那时说不出话来,感觉要是自己去说那女孩说过的话,也会是这样相似的场景。”

“我和她其实都一样,让他轻易的偷走了心,却在他眼中连尘土都算不上。”

“他只是想显示自己的魅力而已,他是不会看我们这些人一眼的。”

她终于让自己哭了起来,我在旁拍了拍她的肩膀。上天还是让她了解了一回爱而不得的感受,我竟然无法让自己幸灾乐祸。

可仔细想想,多年之前,她也已经尝过一回了。只是在我看来,她这一次终于体会到了不是所有人都必须爱她的道理。

世上有很多像我这样很有自知之明的人,她不属于这类。她的天生不凡的面孔,让她萌生了自此她便是无所不能的想法。

这个世界又有很多不公平的事情,爱情就属于这类不公平的事情。它遵循长相第一的原则,又不总是遵循这个原则。

之后,她依然不公平的浪费别人的感情,而在自己心里又悄悄浪费着自己的感情。让闻者唾弃,让听者叹气。

他也就是个有着一个头,两只眼,一张嘴的人,在她的眼里俨然变成了一个神。自带光环,笑容能治病,衬衫也是被阳光洗过的。

她们班的散伙饭,大二第二学期就匆匆吃了。在一个柴火饭馆,四个圆桌,三箱啤酒,和一个让人浮想联翩的有月亮的夜晚。

她后来再跟我说起那天的时候,依然止不住哭声。那哭中竟然还带着笑容,她老是这样颠覆我的三观。

“我喝的不多,还能清楚的看见他额头上冒的细汗。”她喜欢断断续续的跟我说起那天的事情,害我好奇心足以杀死整个地球的猫。

“他本来就喝不了多少,酒量不好还在那里不停的敬酒。装的好像自己真的很有人缘似的,别人才没回他的酒。只有他一个人在那里笑着,似乎这是件很高兴的事情。”

“我敬了他几杯,压住自己的醉意,跟他说了几句很清醒的话。”

“我吃了什么菜,我不记得了。但是我却记得我喝了三瓶啤酒,两杯红酒。”

“直到我们班的人都走光了,我都没说出口那句话。直到他将我按倒在那附近酒店的床上之后,我都没问他。”

“我想他早该知道这些,已经不用再费口舌。我也应该早知道,他只是想寻一夜狂欢而已。”

“我没必要浪费自己的感情,感情这东西一开始都是奢侈品,用滥了就成了必需品。我不想让它变成必需品,真的不想的。”

她的奢侈品,俨然已经成了过去。我想她一定很怀念以前,和他的简单小世界。有时爱也不是故意要泛滥的,不由自主的奉献给了不该给的人,那是命里栽赃,不是因为寂寞。

三年的挥霍意味着她找不到专业对口的工作,又没趁记忆力残存的时候,多学一门手艺。

她只能南下去广东,先在工厂里做一段时间。我和她就是在那个时候,失去联系的。那一年我不知道在她身上发生了什么,也不知道她在别人的生命里又充当了什么角色。

但是她那年过年回家的时候的面容,让我很想知道。一个美好的人,怎么会让自己的故事越过越令人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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